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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车位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13-08-27 15:52:59


    李某花100万在某小区购买一套住房。该小区有60个停车位。李某入住后一直将自家的车停放在靠自己家窗下的停车位处。物业公司入驻后,要求李某交纳停车费。那么,法律对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如何规定的呢?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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