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执行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3-08-29 18:35:11
从目前各级法院通常的作法来看,指定执行适用于以下几类案件:
1、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执行期限长期未执结的案件;
3、上级法院以函方式提级执行的案;
4、 下级人民法院拒不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意见的案件;
5、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致使案件难以按期执结的案件;
6、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提级、指定、共同执行的案件
。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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