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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嬉闹致伤引纠纷 法官用心巧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3-09-26 17:24:57


    只是嬉笑般互相推搡着,却不料一方被推倒受伤,为赔偿十多名当事人争执不下引发诉争。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少年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中学生因嬉闹引起的人身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也握手握手言和。

  闽清县某中学安静的午间被一阵嘈杂声打破,一名男同学急冲冲地跑进了宿管老师徐老师的宿舍大叫。徐老师赶紧跑到出事的男生宿舍,只见本校初二年级的陈同学抱着手腕躺在宿舍地上痛苦地喊疼。徐老师见状立即叫上几个学生一起将陈某送往县医院救治。

  “我们刚才就是互相推来推去开着玩笑,他被我们从床上拖下来时可能没站稳,摔在地上手部受伤了。”途中,徐老师向与陈某开玩笑的4个同学了解陈某受伤的经过,随后又立即将陈某受伤的情况通知了学校和陈某家长。

  到了县医院,医生诊断之后告知徐老师,陈某左手腕伤势较重,必须立即进行手术、固定钢板。手术后,陈某在医院住了十多天便好转出院。不料几日之后,陈某感觉左手腕疼得更厉害,到医院检查后,发现部分骨头畸形愈合,必须将该部位的钢板取出。为此,陈某再次住院治疗,前后共花去近3万元医疗费。

  近3万元的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四川农民工陈某一家来说,可谓雪上加霜。为筹集医疗费,陈某的父亲无奈之下找到学校和参与开玩笑的另外4个学生的家长,提出了赔偿要求。为了解决陈某的实际困难,学校通过多番努力,为陈某争取到了学生意外保险的理赔款,保险公司全额支付了陈某已花的医疗费用3万元,解决了陈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已花的医药费有了着落是好事,可是最怕孩子的手以后会有后遗症,后续治疗还要花费更多啊。”虽然前期医疗费的理赔让陈某一家松了一口气,但陈父仍对陈某今后的治疗费用忧心忡忡,所以再次与学校、另外4个学生的家长协商,要求每户再赔偿2000元,合计10000元,以保障陈某的后续治疗。学校和其中3个家长都觉着陈父的要求也合理,便答应了,只有一位黄姓家长说,“我家本来就是低保户,儿子黄某还是学校救助的贫困生,实在赔不了那么多钱,我们最多只能出1000元。”

  为着这1000元,双方争执不下,万般无奈的陈父只好将几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连同学校13名当事人一起告到了闽清法院,要求对方赔偿除医疗费之外的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费等共计20000多元。

  闽清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一接到这起案件,认为这起案件关系到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较为特殊,且为了孩子的成长,应以调解为宜。

  2013年6月27日,趁着放假前,刘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了学校进行调解。然而,面对从1万元飙升至了2万多的赔偿款,被告一方几位家长更加难以接受。协议难以达成,双方只好无功而返。

  回到法院,刘法官想了想还是一个一个攻克比较好。随后,便先找到了陈父。“孩子受伤到现在,都没来看过。”陈父气愤的说道,自己要看顾孩子,都顾不上上班,本来家里经济就不好,现在更困难了。找他们赔偿也是无奈,自己也不想讹对方,只是想让他们承担一点损失,结果几番商量都达不成协议。至今,几个家长也没什么表示,自己心里更是难受。

  “我对你儿子受伤这件事深表同情。”刘法官耐心地劝道,“对方也是想要解决事情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拿钱出来。那几位学生家里经济也确实不好。再说了,孩子以后还要上学,原先一个宿舍同学关系那么好,难道就要因这事就连同学情都不要了。”听到这里,陈父心里也深有触动,表示可以降低赔偿款。

  “我也想赔偿,可家里经济实在困难,小孩上学都是学校救助的。”刘法官找到黄某时,黄某说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是村里的低保户。

  听到这里,刘法官也深表理解,“陈某现在伤势较重,你们几个家长多去慰问慰问。陈父那边我会去做工作,他家经济也不好,孩子治疗需要钱,他也是无奈。不管怎样,为了陈某,也为了孩子们的同学之谊,尽量去凑些钱吧。”经过刘法官的一番晓以利害,黄某终答应回去尽快筹钱赔偿。

  近日,刘法官再次来到了某中学。

  “我们都去看过孩子了”,被告方几位家长一见到刘法官便纷纷表示希望尽快化解这起矛盾纠纷。随后,法官还向陈某主治医师了解到,陈某恢复很好,不会有后遗症的情况。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交付赔偿款15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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