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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龙江法院争创“三个一流”、开展“两个年”主题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10 13:47:35


    目前龙江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8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该院的实施,使人民陪审员的大众知识与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形成了有效互补,拉近了法官与民众的距离,促进了司法公正。但在实际操作中,陪审员的素质不高、参审意识不强、陪审员的基本法律常识缺乏和对诉讼程序的不了解、“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现象依然存在,陪审员参审、陪审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为解决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的系列问题,充分发挥陪审员特有的职能作用,龙江法院提出以下做法:

    一、健全陪审员的选任机制。基层法院陪审员往往是兼职,而且有的是受单位领导的指派,单位领导和本人对陪审认识不到位,导致陪审员对履行职责积极性不高,法律素养和政治觉悟偏低。为改变陪审员“一进门”就当“架子”的现象,龙江法院严格把关,在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时,制定科学的选任程序,明确选任标准,把道德标准、社会阅历、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等作为选任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选拔一批热爱陪审事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在该院现有的18名陪审员当中,有16名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人,学习法律专业的有5人,在选任时,做到了将陪审员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养放在首位。

    二、加大对陪审员的培训力度。陪审员大都来自各行各业,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他们可能是权威,但是对于法律认知度和法院的审判程序一般都很欠缺。丰富陪审员的法律知识,拓宽陪审员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是调动陪审员积极性,促进法院与人民审判员之间的交流的重要保障。龙江法院把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内容, 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现状,将任前培训、日常培训、个案培训相结合,加大对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适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规定每月召集陪审员来院参加庭审旁听2次,庭审结束后陪审员们与法官进行座谈,通过资深法官以案释法,明理解析,提高陪审员分析法律案件的思维方式和能力。不定期召集陪审员来院收听法律讲堂,针对当前最新法律法规,实行重点讲解,更新陪审员的法律知识。

    三、加强安全和物质保障机制。陪审员陪审时与法官享有同等地位,同时也是陪审案件结果的决裁者,当事人对案件判决不满时,陪审员也会面临被打击报复和陷害的危险。龙江法院把对人民陪审员的打击报复视为对法官的打击报复予以制裁,陪审员来院开庭,派警车接送,组成合议庭时法警执庭,充分保障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加强陪审员的物质保障,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均由人民法院予以补助,并根据陪审员的工作量相应支付一定的酬金,对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照法官同期平均日工资,对陪审员给予适当补助。

    四、增强陪审员的自豪感、荣誉感。使人民群众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是司法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龙江法院为提高陪审员的地位,在院内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专门管理机构,由该机构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组织和管理,协助人大对人民陪审员的人选进行考核。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相互交流,受理其谏言和回避申请,不断提高陪审员的政治待遇。为每位陪审员颁发了《龙江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承认他们的法律地位。建立奖励机制,根据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次数,对参审次数较多、陪审效果突出的陪审员予以物质奖励,增强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如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有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和拓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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