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共同诉讼
发布时间:2013-10-10 14:01:10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在民事诉讼理论中,原告方为二人以上的称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方为二人以上的称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原被告均为二人以上的称为混合的共同诉讼。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