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外活动是法官职业操守的一面镜子。有效约束法官业外活动是规范法官行为、提升法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法官队伍形象的重要手段。龙江县人民法院将规范法官业外活动作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部分,把法官业外活动建设的好坏作为衡量队伍素质综合提升的指标之一。
一、完善制度,保障违法违纪有章可循。该院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业外活动的若干规定》,把法官业外活动纳入法官考核的范围,规定本院法官不得在非工作场合,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接受礼金礼品和吃请或借钱、借物;不得着制服等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或进入各种休闲娱乐场所,不得涉足任何带有色情内容的活动场所等多条纪律,加强了对法官“八小时以外”和参与社会活动的约束,避免法官业外活动对法官的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二是家庭助廉,用良好家风促进司法廉洁。以定期召开家庭成员廉政座谈会,为法官配偶播放廉政教育专题片,积极向法官配偶征求意见和建议,给法官配偶书写劝廉助廉信等方式,发动法官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发扬勤俭持家、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不断营造良好家风,保持警惕,严于自律,防微杜渐,从严治家,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
三是公车管理,纠正公车私用的不良作风。该院认真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规范用车审批,严格控制业外时间使用公车;加强对公车停放的管理,非工作时间公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在单位内,严禁公车在居民小区过夜;规定每天下班后,各部门除留一辆机动车外,其余车辆一律入库停放,每天晚上由值班法警检查登记公车入库停放情况,次日进行全院通报,节假日所有公车一律入库。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法官的廉洁自律,切实纠正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
四是有益活动,丰富法官业余生活的内容形式。该院党组深入到法官中间,主动了解法官思想动态,在法官队伍中营造积极、乐观、向上的氛围。在院内设立摄影爱好小组、乒乓球小组、书法小组等有益于法官身心健康的活动小组,发挥法官的特长、陶冶法官的情操,丰富法官多彩的业余生活。法官们远离了扑克牌、麻将桌等低级的娱乐项目,法官的业余文化生化逐步迈上积极向上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