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委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1+3”群众工作法,是指通过打造群众之家这个平台,开展民情走访、实行民事代理、构建民生在线三项机制,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龙江法院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利用与人民群众最直接接触、最先了解群众诉求的便利条件,把司法为民的触角伸到为群众服务的最前沿,把“1+3”群众工作法取得的成效,作为实现改进司法作风年、提升审判质效年即“两个年”和创造一流团队、培养一流法官队伍、建设一流审判机关即“三个一流”活动的不竭动力。
一、利用巡回法庭与辖区百姓“点对点”。龙江法院的6个巡回法庭都设在乡镇,与各个乡(镇)、村的百姓亲密接触,老百姓有什么诉求第一时间会寻求巡回法庭帮助解决,巡回法庭已经成为畅通社情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成为搭建社情民意沟通的良好平台。龙江法院在搭建“1+3”群众工作法的服务平台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和派出法庭便民服务的窗口作用,真正为群众办事和诉讼提供方便。每个巡回法庭负责包扶所管辖乡镇、村屯,院内的各个部门按照三个部门一组归类到不同的巡回法庭管辖区,由巡回法庭负责联络院内部门的包扶结对工作,以巡回法庭为“车头”带动全院各部门“整体车厢”,实现司法服务列车全面前进。
二、实现法官与被包扶对象“头对头”。 该院要求一般法官每年进村入户时间不能少于10天,民情日记记录每年不得少于10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15天,民情日记记录不得少于15次,法官要亲自到所包扶农户家中走访,为农户提供致富信息、致富渠道、技术支持和法律服务,并互留电话号码,及时与所包扶百姓沟通联络,寻问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并健全问题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流程,实行分类处置、分级处置,对群众的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不能解决的主动联系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进行解决,让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三、纠错自查,总结分析,建新机制应对新需要。院内成立了“1+3”群众工作法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项工作督查指导,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汇报等措施,深入推进工作进度,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法官对民情日记和民情下访登记表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纠自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处理,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结合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新需要。
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找新平台促进新发展。该院大力做好推行“1+3”群众工作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国法院网、平安龙江网、龙江法院网、龙江新闻网等网络媒介,加强与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报社的沟通交流,努力将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出去。同时,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在实施“1+3”工作法过程中,将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选树并向上级推荐,真正做到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丰富和完善“1+3”工作法,力求活动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