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遭酒鬼辱骂,砖头伤人不值当
发布时间:2013-11-01 10:56:36
要是你在路上遇到一个“酒鬼”,被酒鬼骂了,你怎么办?这个问题看似很难,其实并不难,只要不跟酒鬼一般见识,一笑而过,就能少惹纠纷,你就会成为智者。近日,龙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因在半路上遇到酒鬼谩骂而用砖头将其打伤,被处刑罚,真是不值。
某日晚,被害人王某酒后到朋友闫某家喝酒,闫某见王某醉酒状态,怕王某闹事,就送王回家。被告人何某在回家的路上与被害人王某相遇。王某在半路上与被告人何某擦肩而过时,就耍起了酒疯,对被告人何某进行辱骂,后双方厮打在一起。被告人何某一气之下用砖头打在王某头部致王某轻伤。经调解,何某赔偿王万岭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
龙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能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予以谅解。在案件发生过程中,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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