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庭、科、室、队:
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在司法公开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法院工作,努力把我院信息宣传工作打造成为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动态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内修品质,外树形象”为宣传主线,坚持把我院服务群众、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弘扬和培育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形成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为我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意识,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将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不断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自觉宣传、主动宣传的积极性和坚定性,树立人人争做宣传员、战斗员目标,在捕捉新情况、新问题,找寻新思路、新对策中,贴近审判大局、贴近领导思路、贴近群众意愿。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网络机制。进一步丰富信息宣传工作内容,加大对工作纪实、问题建议类信息、工作简报的制作力度。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在人民群中众展现法院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上下一体、齐心共力,全员共同参与形成宣传网络格局。
(三)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以法院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和培育特色鲜明的先进法院文化,提高宣传效果,鼓舞法官、激励法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四)扩大宣传载体,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十八大开局之年,注重扩大宣传载体,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在继续巩固现有发稿媒体稳定关系的基础上,拓宽新领域、扩大新视野,在院党组支持下重点加强与更高层次的媒体宣传平台的有效合作,力争宣传稿件在数量上有新突破在质量上有新亮点。
三、指标分解
根据上级宣传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宣传工作实际,对我院宣传工作任务实行量化分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标
按照《2013年龙江法院宣传任务指标填报表》的规定执行。(见附表)
二、刊载媒体
1、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法制网,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栏目、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
2、省级媒体:《黑龙江法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科技报》、《龙法政工》,平安龙江网、东北网,黑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法制在线》。
3、市级媒体:《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鹤城审判》、《齐齐哈尔市中院信息》,齐齐哈尔电视台。
4、县级媒体:《今日龙江报》、龙江县新闻网、龙江政府网、龙江县电视台。
三、具体要求
信息宣传稿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调研室每月、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宣传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报院党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