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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后玩四角恋 半年骗俩“女友”4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11-08 20:26:04


  80后朱明玩心颇重,与三位“女友”同时交往。在“交往”的6个月中,朱明以资金周转、处理诉讼、打架赔偿等理由,骗取其中两位“女友”47万多元,并与另一位正牌女友共同挥霍。日前,该案经北京市房山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朱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6岁的朱明高中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自谋发展,靠着家里的支持,他的小事业也别有一番成就。帅气的朱明成了很多适婚女子的择偶对象。

  2012年9月,朱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周岚,很快他们开始“交往”了。但朱明并没有想踏实跟周岚相处,认识两个月后,他谎称自己把人打伤了,急需用钱,向周岚借了1.7万元,钱虽然借给了朱明,但周岚的心里还是很不愿意。让她失望的是,朱明借钱后并没有还的意思,周岚担心鸡飞蛋打,便多次催朱某还钱,最终朱明将1万元还给了周岚。

  在与周岚“交往”中,不安分的朱明也在和另一位小富婆“交往”。2012年9月,朱明和高珊也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坦言自己在山东正做着大生意,出手阔气的朱明让高珊十分青睐,对眼前这位如意郎君也有求必应,倾尽自己所有来支持朱明的“事业”。在随后6个月中,朱明以工程需要资金运转、处理诉讼等借口从高珊手中拿走45万元。再等高珊向朱明提及还钱时,朱明编造多种理由拒绝还钱,并最终消失了。高珊在朋友的好心劝说后,才察觉自己不仅被骗了感情,也被骗了钱财,随后报案。

  得知高珊报了案,朱明才意识到自己“玩”过了头,2013年6月,在家人的劝说下,朱明来到公安机关投案,主动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据朱明供述,他在与周岚和高珊“交往”的同时,还与另一位女性交往,俩人感情也十分好,这位才是他的正牌女友。朱明骗来的钱几乎都用于赌博,以及和他正牌女友的消费挥霍。案发后,朱明的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将所欠的四十多万元还给了被害人。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明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根据被告人朱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朱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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