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了国境线,却越不过法律的警戒线
发布时间:2013-11-21 09:01:36
一名“八五后”女子,为达到出国的目的,利用其妹妹的照片办理假身份证件,并持该身份证到龙江县公安局办理假护照,先后10余次非法出入国境赴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等国,但她的“美梦”没有继续,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冉某(女),1985年6月生于龙江县龙江镇一户普通家庭,初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整天幻想着能出国旅游,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某网站上看到办理假护照可以出国的非法信息,就铤而走险,于2009年-2012年间利用自己妹妹的照片办理假身份证二件,后持该身份证于多次到龙江县公安局办理护照两本及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先后10次非法出入国境赴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等国。于2012年7月被抓获。
龙江法院认为:被告人冉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假冒他人名义办理护照多次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冉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冉某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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