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狂风吹起树枝砸伤行人 法院判赔四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12-11 16:50:44


   刮起的狂风将一截枯树枝从树上刮落,碰巧将途径此地的张女士砸伤。近日,张女生作为原告将树木的所有人北京市通州区某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该管理处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近六万元。近日,在通州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张女士最终获赔四万余元。

  2013年3月9日,张女士从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照顾病人返家途中,在骑自行车经过西营前街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时,一颗枯树枝掉落将其砸伤,经查该树的产权归北京市通州区某管理处所有,经诊断其的伤情为:右锁骨骨折、右髋部软组织损伤。

  被告通州区某管理处负责人首先对张女士的遭遇表示了同情 ,同时表示愿意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赔偿张女士的损失。

  通州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作为枯树枝脱落树木的所有人在明知将会刮起大风时,应当及时检查所有树木的安全性,并将可能造成的枯树枝进行清理,但被告显然并未做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在庭审中,原告张女士与被告通州区某管理处对于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取得了一致,同时被告表示同意赔偿张女士的损失。双方的主要争议在于因此次事故给张女士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因枯树枝造成的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