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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逃之夭夭 执行联席会议速解困局

  发布时间:2013-12-11 17:54:03


 “谢谢执行局,谢谢法官,是你们救了我们一家,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近日,经过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引发的赔款执行案终于成功执结。

  今年3月15日在津市市的主干车道上,徐某驾驶的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不料不慎撞到迎面骑自行车的张某,造成张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并使得张某多处皮肤软组织发生擦伤。在津市交警大队,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原告张某遂将被告徐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张某的各项损失及治疗费用共计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徐某并未履行,原告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承办此案后,被执行人随即搬离了住处,转移了财产资金,长期隐匿,逃避执行,尤其是徐某拒不交出肇事车辆并将该车辆转移到其外地亲戚的家中,明目张胆的抗拒执行。申请人张某由于一直拿不到赔偿款,且长期瘫痪在床,家庭的开支生活全由妻子独立支撑,家庭生活异常艰难。

  面对此种局面,执行法官们并不气馁,通过耐心、细致地查找,终于发现徐某落脚于外县的一个朋友的住处。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迅速出动,在邻近县的一个小区宿舍内找到了徐某。虽然经过法官耐心地说理教育,可徐某仍有侥幸,就是不愿意承担责任。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措施,并启动了执行联席会议机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准备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在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并采取刑事拘留后,徐某迫于压力终于主动履行了赔款义务。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常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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