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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下水管漏洞致漏水 业主无奈起诉索赔偿

发布时间:2013-12-19 09:50:59


    购买的新房装修后发现卫生间漏水,经刨开地面发现地下水管漏洞,购房者无奈将房地产公司及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房地产公司对其房屋卫生间地下热水管道予以修复,并赔偿其相应损失。

  2012年10月26日,舒某(买受人)与某房地产公司(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舒某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房屋一套;出卖人于2012年10月26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房屋;出卖人承诺上水、下水2012年10月31日达到通水条件等。

  2013年2月27日,舒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对舒某购买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期限为40天,开工日期2013年2月27日,竣工日期2013年4月7日。签订合同后,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对卫生间进行防水、铺地砖、贴墙砖、卫生间吊顶、洁卫具安装等工程。

  2013年8月24日,舒某对房屋进行接通热水器试水,后发现存在漏水现象。同日,舒某通知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及装修公司到场,经刨开地面查找,确定漏水系卫生间地下热水管道存在漏洞造成。因房地产公司与装修公司拒不承担责任,舒某将二者诉至法院,要求修复地下热水管道及赔偿。

  在庭审中,经现场勘察,双方对漏水原因没有异议,但房地产公司与装修公司对造成热水管道破损漏洞的原因存在争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保证舒某对房屋的合理使用,又因装修公司未对地面以下部分进行施工,对因房屋卫生间地下热水管道存在漏洞造成舒某财产损失,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对舒某房屋卫生间地下热水管道予以修复,并对舒某损失予以赔偿。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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