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编造自己是金融机构正式员工,给单位一把手开车,与一把手合伙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在一个月间“借走”同居女友35万元。在无法还钱时,谎称自己在外地住院,“玩失踪”。 2013年12月17日,该男子被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8月的一天,小光通过网上QQ交友平台结识了女青年小青。而后小光称自己已离婚,并虚构自己是邢台某金融机构正式员工,给单位一把手当司机,在邢台某小区有住房等事实。几番接触后,小青不觉动了真情,短短的时间内便与小光同居。
在取得小青的信任后,小光开始实施自己的诈骗计划,2012年9月份,他以和单位一把手一起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让小青帮忙找钱,并说钱很快就会还的。出于对同居男友的信任,小青从银行给其转了25万元。后来小光又多次向小青要钱,截止到2012年10月份,小青以转账的方式分四次给小光转款35.5万元。每次借钱,小光都会说随时可以还钱,但当小青要钱时,小光总是说和一把手在外地出差,推脱不见面。在小青的多次催促下,小光向小青的银行卡上转了5000元,此后小青长时间找不到小光。感觉上当受骗的小青于是按小光提供的单位地址去找他,结果发现该金融机构并没有小光这个人存在,无奈之下小青只好报了警。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小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小光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点评:当前,犯罪分子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例很多,希望市民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因贪图便宜而相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网络,神秘又富有吸引力,许多青年男女都期望在网络上寻找到真爱。然而,由于目前的各种婚恋、社交网站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近年来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人们在网上交友时需要擦亮眼睛,对他人的信息多一份谨慎,尤其是当对方提出要钱、借钱等涉及财物的请求时,更要注意鉴别,避免在感情上和物质上受到双重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