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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风生副县长”一审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3-12-19 10:25:47


   面对检察机关铁的证据指控,他依然“谈笑风生”微笑辩解。在法庭上受审时,石春海依然表现得从容淡定,竟笑称收受钱财系人情往来。如果没有超常的心理承受能力,决不能达到如此“超然”的境界。

  这位“谈笑风生副县长”,就是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石春海。经海南省检察一分院提起公诉,石春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359万元和价值48897元的住房装修。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一审宣判后,石春海表示提出上诉。

  家人旅游要开发商埋单

  石春海,男,1964年2月出生于广东增城市,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年8月被免职降为科员,开除党籍。

  法院查明,2010年3月,乐东锦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春元等浙江义乌籍商人到乐东县考察投资项目,认识了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石春海。

  2010年5月,在上海考察的石春海打电话让楼春元给其家人购物。次日,石春海因紧急公务要乘飞机返回海南,楼便从义乌赶到上海和石见面,提出没时间给其家人购物,然后送给石春海10万元。

  同年6月,石春海打电话给楼春元,称其家人要到华北、东北旅游,让楼春元派人陪同。楼春元称无法派人陪同,并送给了石春海10万元作为家人旅行费。

  “这是我们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最多也只能算是民间借贷,不能认为这是受贿吧”,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石春海在法庭受审时竟然微笑着如此辩称。

  购买新房要设计院装修

  法院查明,2009年9月份,石春海妻子吴梦雅购买海口市碧湖家园小区2号楼B单元1008房。之后,石春海让海南中科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赖海明帮助设计该房室内装修方案和施工装修。赖海明派人购买装修材料,对该房进行室内装修,于2010年春节前装修完工。经鉴定,赖海明为石春海装修该房的人工和装修材料支出的市场价值为48897元。

  石春海称,为了感谢他在业务方面提供的帮助,赖海明主动提出帮忙进行施工装修。两三个月后,该房装修完毕,装修材料和装修工程款是赖海明出资,他没有付给赖海明装修费用。

  “他主动帮我装修,这也是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不应该认定是受贿。”石春海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都承认,但在法庭上依然笑着称这是朋友间交情,不属于受贿。

  摆平拆迁难题收好处费

  法院查明,曾任乐东县旧城拆迁领导小组组长的石春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单位和个人摆平在用地征地拆迁中存在的困难,大肆收受“好处费”。

  其中,2008年4月,李汉良以挂靠乐东县建筑公司名义与乐东县种子公司、畜牧局和科协合作建房,拆除三家单位原使用的综合楼后再新建一栋新的综合楼。

  李汉良表示,因项目拆迁问题,他就找到负责旧城拆迁的领导石春海帮忙。过了一个多月,该项目的拆迁问题得到解决。2008年6月的一天,他送给石春海6万元以示感谢。

  操纵土地过户用途变更收钱

  2008年6月,郭仁清将2000年乐东县政府用以抵偿其工程款而出让给他的87.606亩土地中的76.4388亩转让给乐东龙圣投资置业公司。

  “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之前,听说乐东县政府要以超过两年未开发为由收回该土地,我便找到了石春海,请求不要收回土地和尽快办理土地过户。事成之后,我便送给他50万元。”据郭仁清供述。

  2008年7月22日,石春海便同意将76.4388亩土地过户给乐东龙圣投资置业公司。同年7月25日,乐东国土局便给该公司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

文章出处:人民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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