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龙江法院副院长张晓红带领研究室人员对龙江县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龙江县江源铸造有限公司、内蒙古龙泉酒业公司三家企业进行亲切走访,为企业派送诉讼联络员。这是龙江法院党组重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又一做法。
在与三家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进行交谈中,副院长张晓红仔细询问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涉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介绍了龙江法院派驻法官联络员服务企业的计划,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家企业对此次活动表示热烈欢迎,对龙江法院来企业走访并派送诉讼联络员表示感谢,并希望法院今后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通过定期采取上法制课、现场开庭等方式帮助企业创优环境,妥善化解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矛盾纠纷,更好的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副院长张晓红表示,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法院理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具体的服务企业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此次法院主动深入到企业为他们设立诉讼联络员,把联络员的电话号码和从事的业务范围告知企业,确保法官联络员保信息畅通,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派驻企业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当派驻企业来法院起诉、应诉时,由派驻法官联络员进行接待,负责引导企业理性诉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些年,龙江法院党组始终重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做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司法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贯彻实施。该院还将定期关注县域内大项目建设的动向,定期向企业发放司法服务活动调查问卷,及时了解企业回馈意见和建议,使服务企业、保障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