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将我砸伤谁该承担赔偿责任
该文载于2013年4月24日中国法院网法律问答
作者:李成武 郝景武 发布时间:2013-05-09 15:43:47
问:一日晚饭后,我在大街上散步,走到某小区路口时,被路边人行道树上突然折断落下来的碗口粗树枝砸中头部。为此我住进医院,治疗7天,花去医药费6000多元。请问我的损失应该找谁来承担?
答:由树木的管理者或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树木折断、倾倒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林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由树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树木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定期维护或检修树木的义务,没有将枯死枝杈及时修剪,形成安全隐患造成路人损伤,因此树木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的树木管理人应当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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