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国家的法律当儿戏 变卖被查封的财产要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7 08:44:39
张某原来始终不明白自己变卖了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妥之处,现在拿到了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并听了法官的普法讲解之后终于明白了,法律是有尊严的,是不能逾越的底线,也是高压线,一旦不懂法律触碰了它就会收到惩罚。
李某在与妻子离婚时,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当事人申请,合法对其李某2013年的180亩水稻的全部粮食予以查封,并向他送达了查封裁定书。而李某由于没钱花了,于2013年12月2日、4日两次私自将查封的水稻以共计25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龙江县兄弟米业,被告人李勇将该款存入银行后被法院冻结170 000元,后李勇将余款80000元全部返还。近日,被告人李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妨害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司法活动,变卖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告人李某在犯罪后能够全部退还被查封物款项,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有投案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其免除处罚。于是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赵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