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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顺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3-05-13 09:36:01


    所谓法庭辩论,是指在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主张己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的主张,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另外,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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