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丹心促和谐
---2013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龙江法院行政庭助理审判员米志刚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3-12 15:29:01
2013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龙江法院行政庭助理审判员米志刚同志
米志刚,男,1979年07月出生,回族,本科学历,党员。2010年度中院先进个人、2012年度龙江县优秀公务员。2013年,米志刚同志2013年全年办理16件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2件,庭外化解行政矛盾50起。在今年的龙江法院绩效考评中办案综合排名第一。
2013年房屋征收案件比2012年增长了30%。米志刚同志在本着化解行政纠纷,重点平息和化解矛盾,坚持“调解在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例如在审理刘发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中,原告认为房屋作价评估过低,诉至我院,通过3个多小时的对其讲解征收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同意撤回起诉,与被告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执行黄淑娟房屋征收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回迁房屋后无法经营废品收购站,通过做工作,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做为一名合格的审判人员,时刻要把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融入自己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坚定地实现着自己人生价值,树立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形象。
文章出处:龙江法院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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