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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离异女子情财 五旬男子诈骗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3-19 15:32:16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以谈恋爱为名的诈骗案作出了宣判,年过五旬的男子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人民币十九万元。

  陈某是一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没有固定职业,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刚刚经历了破碎婚姻的周某,两人逐渐建立起了恋人关系。2011年底的一天,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周某谎称自己有熟人,可以帮她在资兴某单位以低于市场价格买到内部商品房。被告人陈某在收取了被害人周某人民币19万元购房款后,没有去联系购买商品房的事宜,而是据为已有,并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购房款万元用于自己挥霍,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遂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判处了相应刑罚。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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