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龙江法院积极开展四项措施,深入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求“变”。把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突出抓好与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的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为民服务上的节点工作,讲求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改进司法作风,把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工作重心,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审判工作的新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变“座椅审判”为“务实审判”。
在民情下访中求“变”。结合开展的“1+3”群众工作法活动,把巡回审判、上门调解、下乡普法、法律讲堂等活动贯穿在民情下访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做好下访对接、重点包扶工作,畅通服务渠道,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司法质效,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变“机械审判”为“高效审判”。
在司法作风上求“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把群众的需求当做镜子,照好镜子搞自查,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引导党员干部大下基层接地气,确保党员干部每年深入基层10天以上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整顿活动,规范干警日常公务用语,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杜绝“慵懒散奢”现象,变“强硬审判”为“贴心审判”。
在司法公开中求“变”。强力推进“阳光司法”,逐步实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在本院网站和立案信访大厅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由纪检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和反馈,核查属实后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每月末最后一天为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充分畅通人民群众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变“闭门审判”为“开放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