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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二人齐上阵,致人重伤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4-05-13 09:33:45


    人们都说上阵还是父子兵,这是用来形容父子俩能够齐心协力共同抗敌,最终能够取得胜利,这是积极的一面。但如果父子在打架的时候也“成双入对”那就会起到反面的作用,这种“齐心协力”我们是不提倡的,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日前,龙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父子俩致人重伤的案件,父亲充当主犯被判缓刑三年,儿子从犯被判一年缓刑。

    2014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小郭与同村谢某发生矛盾,两人在口舌之争中小郭占了下风,于是回家跟被告人老郭诉苦,老郭气愤不已,拉着小郭到谢某家中与其理论,谢某出来理论,被告人老郭上前用菜刀将谢某砍成重伤,被告人小郭也上前拳打脚踢,案发后老郭携小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龙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郭、小郭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被告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老郭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小郭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遂根据相关法律,判处老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小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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