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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媒人”拐骗智障女,卑劣行径露出马脚双双被抓

发布时间:2014-05-13 09:34:27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拐卖妇女案件,二被告人利用被害人是智障女行骗,以介绍对象为由,将被害人以高价卖给不知情的周某,谁知,刚刚钱到手,还没等窜逃,黑心的二被告就被公安价机关抓获,被法院绳之以法。

    2014年3月,被告人马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女网友(被害人孙某),见面后发现该女孩智力存在缺陷,于是给自己的好朋友被告人王某打电话,想以给被害人孙某找对象的名义,将孙某卖掉。于是二被告人将孙某由牙克石带回至泰来县马某家。不久后,马某联系到买主,谎称孙某是北京人,将孙某介绍给周某为妻,并向周某索要“彩礼”人民币24,000元,后周某将孙某领回成亲。案发后马某、王某双双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孙某精神发育迟滞(轻一中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龙江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王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患有精神疾病妇女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马某系主犯,王某为从犯,可以减轻处罚,二人能够返还部分赃款,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按照相关法律,判处马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王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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