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朋友获利3万元,被朋友告发判缓2年。
发布时间:2014-05-13 09:35:15
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连自己朋友都骗的人,最终将失去朋友们对他的信任。日前,龙江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多年生意上的好友,只因利益驱使,被告人不顾伤害多年的感情,诈骗被害人30000元,终被朋友告发,被判2年缓刑。
被害人徐某和被告人刘某在一起合伙做生意已经有3年多了,起初两人合作默契,彼此之间都很信任。2013年10月的一天,被害人徐某找到被告人刘某商谈生意,徐某向买一块沙地,挖沙子卖钱,被告人刘某答应徐某为他联系一块沙地,第二天,被告人刘某谎称一处位于龙江镇东北某砂石场旁边的二亩废弃地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想卖给被害人徐某,于是被告人刘某在明知该片土地不归自己所有的情况下,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将该片土地卖给徐某。案发后,刘某将骗得的30000元赃款退还徐某。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
责任编辑:赵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