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看得清 被判刑罚低下头
发布时间:2014-05-21 14:24:20
家住龙江县的吕某,流窜盗窃作案多次,他以为自己犯罪事实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但今年在龙江县某厂区内盗窃时没想到自己的行踪被监控录相看得一清二楚,孙某真是后悔不已。
2014年3月1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吕某潜入龙江县国能电厂院内,将价值二千余元的锅炉专用铬钢钢管盗走存放于厂区大墙外。次日运走后卖到废品收购站。11月7日早4时许,被告人吕某再次潜入该电厂院内,将4根锅炉专用碳钢钢管盗窃至厂外,准备找车运走。工厂值班保安在监控录相内发现有人行窃,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追撵吕某将其在离厂区500米的地方抓获。被抓的吕某拒不承认钢管是他偷的,警察向他出示了现场的录相,看到自己录相中翻墙越室偷东西的样子,被告人吕某才低下了头。
龙江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吕某犯盗窃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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