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债务未果 非法拘禁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21 14:25:53
向人索要债务未果后,一气之下,拘禁债务人,逼其还债。
2014年4月,李某在王某开的易贷商行贷款5万元,利息5分。因到期无力偿还,李某四处躲藏。王某多次打李某的电话均关机,于是便四处寻找李某。4月13日上午,王某驾车带着冯某、于某在龙江镇房产局门前找到李某,并向其索要高利贷,李某说没钱。王某见李某耍赖皮,便从车上拿下镐把对李某进行殴打,然后将李某拽上车,李某中途跳下车要逃跑,被冯某、于某撵上又打了一顿后再次拽上车。三人强行将李某拉到王某开的易贷店铺内,逼迫李某返还借款达三个小时,其间用拳脚和拖布杆对李某进行殴打。李某被逼答应先用两个存折抵押,三人才将其放回家。
龙江法院以被告人王某、冯某、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龙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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