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因妻子染上吸毒恶习而劳燕分飞。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在该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如胶似漆,并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在镇上建了一栋两层楼房,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好景不长,2010年7月被告王某开始吸毒,从此王某性格变的粗暴起来,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就与原告吵闹,也不照料孩子,经常找原告要钱买毒品,原告多次劝戒被告,但被告陷入毒瘾深渊、难以自拔,对王某心灰意冷的刘某遂诉诸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于2010年月开始吸毒,同年6月因吸毒被资兴市公安局查获并强制戒毒。2011年10月,被告又因吸毒被送到郴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2013年1月,被告被提前解除强戒。2014年1月,被告再次因吸毒被送到郴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
2014年5月,原告刘某向本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该院主持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当天经过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段原本美好的姻缘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