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荒44亩,判处拘役90天
发布时间:2014-05-30 09:34:18
日前,龙江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
今年春天,农民张某深知自家承包地面积有限,便用自家四轮车在龙江县杏山乡东华村西甸子非法开垦草原,于当年种植了黄豆,以此增加收入,但好景不长便被主管部门发现,经龙江县草原监理站现场测量,张某非法开垦草原共计44亩。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开垦草原播种黄豆,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刑法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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