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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摇出“下家”,在旅店贩毒被抓

发布时间:2014-07-10 10:36:31


    现在的毒贩真是“高明”,用起微信找买家,有时还找到熟人、朋友,让他们帮助在微信群中发布毒品的信息,这样隐蔽的手段只能骗过一般的老百姓,但逃不过侦查人员的眼睛。

    贩毒人张某通过微信认识被告人郭某,让郭某帮助其贩卖冰毒。郭某明知道张某是贩卖毒品人员仍然通过微信介绍认识吸毒人员席某、刘某,并介绍给贩毒人张某认识。吸毒人员席某、刘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手段多次从张某处购得冰毒。席某在张某处五次购买冰毒5克,付给张某4000元。刘某在张某处六次购买冰毒六克,付给张某4400元。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在张某住处查获冰毒15.8克。另查,被告人张某龙江县九道街草原牛羊肉门市房内,两次容留外来吸毒人员许某吸食毒品。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且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张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郭某明知被告人张迪贩卖毒品而居间介绍吸毒人员与其认识,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张某是主犯,郭某是从犯。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被告人郭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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