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裁判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司法权威,是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崇敬的法律工作者,甚至有人认为法官是司法正义的化身。法官职业庄重、威严、神圣,在一般群众眼中还有一定的神秘感。因此,能够成为一个法官者都会感到骄傲自豪。
但是,数年来社会各界对法院及法官评价并不高,对法院办案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司法不廉的反映十分强烈。仅社会上那些对法官的所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流言蜚语,深深刺痛了所有有良知的法官,一些法官乃至个别大法官因为贪污受贿而落马的千真万确的事实,更是极大地伤害了广大法官的自尊心。那些法官明知故犯、咎由自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知道中国的法官究竟怎么了?大家很困惑!甚至对于自己选择的法官职业的前途感到迷茫。
冷静下来细细思考,法官也是普通人,具有一般人的血肉之躯和七情六欲。个别法官思想品质差,政治不坚定,道德观念脱变,架不住美色的诱惑、经不起财欲的考验,逐步走向犯罪泥潭在所难免,不足为奇。毛泽东主席早就讲过:“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法官队伍依然如此。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但引进了国外的金融资本、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同时也带来了外国文化思想、价值理念、道德观念,面对鱼目混杂、千姿百态的社会现象,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繁荣的经济文化社会所产生的副作用,滋生那些腐朽糟泊、低级庸俗、下流丑恶的文化精神必然腐蚀一些人的肌体和心灵。全国数十万法官队伍中出现少数法官的违法犯罪现象,不能代表和否定全体法官队伍,绝大多数法官是好的,他们经得起考验、诱惑,为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付出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年华乃至生命。
我们的法官队伍涌现许多优秀的先进模范人物,抗战时期就有人民群众信赖的乡村法官马锡伍,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活跃在边区乡村,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深受人民群众信任爱戴,被群众称为“马菩萨”“马青天”。他创造地“马锡五审判方式”,至今仍被所有基层法院应用。新时期的优秀法官谭岩、蒋庆、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陈燕萍等等,他们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党的事业至上”司法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工作,深刻领会“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审判工作是第一要务;执法办案、公平正义是硬道理信念,在审判岗位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一心为民、秉公办案,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优良传统和先进性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法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杰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