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调研组一行四人,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秀范陪同下,莅临龙江法院,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调研。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鑫,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审判委员会委员栾永强及刑事审判庭庭长、民事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黑岗法庭庭长参加了专题调研座谈。
受巴鑫院长的委托,龙江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栾永强向省高院一行做了专题汇报。一是龙江法院审判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一个意见、五个规则”的要求,龙江法院制定了符合院里工作实际的审判管理制度,并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选拔一些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又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审判管理队伍中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院、省院、市中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的会议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到审判管理队伍专业化,审判管理工作常态化。二是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2011年龙江法院组建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完善了案件管理信息平台和院内局域网络。推出了微机随机分案制度,避免了人情案的发生。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龙江法院对2011年本院重审、改判、信访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又采取层级评查的方式对判决、裁定进行了专项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四是统一了裁判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标准。龙江法院严格按照《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则(试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分类、排列、保管期限情况》两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统一的卷宗装订标准,务求做到卷宗装订整洁规范、标准统一。五是诉讼积案清理情况。龙江法院切实加强案件审限监控,确保案件流程依法运行,对我院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进一步激发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推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在调研会上,参与调研会的其他成员分别围绕其分管或本部门审判具体工作说看法、谈体会,围绕审判管理对本部门办案产生的影响,以及工作感受畅所欲言。来自基层的声音让省、市法院领导很感兴趣,调研组就所感兴趣的发言内容进行询问。
省法院调研组评价龙江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认为龙江法院审判工作抓得主动积极、深入、富有成效。主要体现在上下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程度很高,工作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显著,在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方面具有很好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和物质基础,为其他基层法院提供了经验借鉴。希望龙江法院以全省开展审判管理年为契机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规范和理顺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将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纳入审判管理范畴;二是推动审判管理机制向纵深发展,实现新跨越。进一步落实省院的统一要求,着重解决审判管理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审判绩效评估、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文书预检、案件质量动态讲评及庭审质量评析都是审判管理的范畴,关键要在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绩效评估应将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业务庭,审限监督要到实时自动监管,案件质量评查要采取人工评查与自动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要加强审判管理成果的综合利用,实现审判管理与奖优罚劣的有效对接,与干部任用的有效对接,与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对接。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发展。
省法院调研组还要求龙江法院要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要统一认识,进一步认清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一个意见、四个规则”的要求,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弥补不足,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全院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对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已经取得的成果要进一步巩固和发扬,并作为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来抓;开展审判质效评估,不断促进办案质量的显著提高;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的工作,促进公开,增强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市中院副院长刘秀范最后总结讲话,他希望龙江法院按照高院要求在审判管理工作当中要保持以往工作的劲头,继续高度重视,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