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及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胜利闭幕了。会议期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出征求意见函500余封,并派出十个征求意见小组,深入各代表团征求意见。与会代表和委员在讨论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法院五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法院充分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群众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成效显著。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了社情民意和法院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为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肯定法院工作成绩
通过征求意见,与会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院在过去五年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规范司法礼仪方面成效显著,成为第一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出版发行的《人民法院司法礼仪手册》和《人民法院书记员职责规范》等书籍得到最高院和省高院领导批示,成为全国法官重点培训教材;对法院“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和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老年维权和青少年维权领域的工作得到了省、市法院的认可和表彰奖励。同时,代表和委员也对法院廉洁司法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今年年初实施的《干警廉洁司法保证金制度考核办法》,对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制约监督和促进作用。
二、提出法院工作建议
通过发出征求意见函和主动征求意见,共征求到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2条,其中共性问题4条,个性问题8条。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力度。希望法院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司法服务,通过采取巡回办案、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开展便民服务、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提升队伍素质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为大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认真梳理,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针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巡回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的意见,法院将在辖区内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要求巡回办案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巡回办案的场所不受限制,可以设在乡镇集市、学校机关、乡村社区等公开场所,也可以设在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充分体现巡回办案方便、快捷的特点;针对对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的意见,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继续采取财产申报、搜查执行、媒体曝光等方法,有针对性地适用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妨碍执行的人员果断进行罚款或者拘留,排除各种干扰,提高执行效率;针对会议代表提出的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的建议,院党组将组织法官结合法制宣传活动日等,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和村屯进行普法宣传,从而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的良好法治氛围;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龙江法院会不断加大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所有的信访件均由院长亲自审阅批转,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协助院长对信访工作进行督办,通过健全涉诉信访接待网络,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有问必答、有难必帮”,让上访群众满意,着力实现当事人息诉罢访。
对于代表提出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龙江法院将通过干警进村入户走访、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进而找准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所想、所需,建立健全一个长期持久有效的援助机制。形成以物质、资金、岗位、法律援助、助学、医疗、协调帮扶为内容的全方位的联系帮扶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对基层弱势群体的帮扶服务能力,为开创服务性政法机关新局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质方面的建议,龙江法院将积极建立干警学习培训制度,搭建内部学习平台,定期举办法律讲坛等形式的活动,每月举办1期“新政策、新法律、新知识”学习大讲坛;开展“选好书、读好书”为内容的读书活动。每年举办1—3次审判实务讲座。
对于与会代表提出的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议,龙江法院将在审判工作中强调“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并将刑附民案件、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调解、和解要求,一并纳入全院司法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把调解业绩作为评判具体审判、执行活动、干警工作成绩和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办案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针对代表提出的小额贷款纠纷案件,龙江法院通过灵活多样的诉前、诉中调解、和解,尽可能地化解双方矛盾。各业务庭在收到案件后,根据案件排期表,及时开庭审理;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防止久调不决引发不稳定因素甚至信访案件。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灵活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确保债权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