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先予执行解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4-09-03 09:16:42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裁定先予执行,法官李艳喜驱车近200公里将4万元执行款和慰问品送到河南省淮阳县曹河乡冷庄村范云恒和范长叶手里。当范云恒和范长叶从法官手里接过钱时,激动地说:“车祸无情人有情,感谢法官及时送来救命钱!”

    淮阳县曹河乡冷庄村村民范全场和范志春受雇往广东送货,当车行至京珠高速湖南段时,与湖北的一辆货车相撞,导致二人当场身亡。因双方赔偿达不成协议,为此,范全场之父范云恒和范志春之父范长叶等7名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因范全场的母亲身患重病入院治疗,加上范全场、范志春均上有近七旬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幼儿需要抚养,法院在经过认真调查后,依法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