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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罚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发布时间:2014-10-11 16:40:20


    《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在计生行政处罚中,受处罚的相对人是夫妻双方,罚款缴纳的义务人自然也应是夫妻双方。只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罚款义务的履行是以夫妻的共有财产或共同收入作为对象。因此,计生罚款应作为共同债务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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