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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三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9 14:36:33


    为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龙江法院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一、出台制度,明确裁判文书公布范围。该院制定出台了《龙江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规定》,明确规定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公布比例达100%.但有下列情形不予公布: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在审判委员会挑选1名专职人员,负责上传、统计、通报上网文书情况和时序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上网前对裁判文书的审核把关,对所有上网的裁判文书在上网前必须由承办法官对裁判文书进行认真筛查,杜绝文字错误和程序错误,确保无误后报庭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做到规范有序。    

    三、注重引导,把好舆论舆情审查关。建立裁判文书上网舆情应对机制,通过事前风险评估,针对裁判文书上网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制定详细的“内部规范”和“外部应对”措施,由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对舆情进行专项收集,掌握公众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舆情动态,及时处理网民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引导舆论方向的主动权。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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