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院2014年主要事迹图片展 发布时间:2015-02-13 09:51:44
 事迹一:2014年9月龙江法院荣获省级“五星级”警队荣誉称号




 事迹二:文化建设成果显著
 在2014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结束的“关于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和文化建设特色项目评选结果通报”中,龙江法院题为:“规范司法礼仪,树立司法形象”的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50个。
 文化建设长廊
 我院在齐齐哈尔法院系统“颂歌,法治鹤城”文艺演出上演出作品双人舞《映山红》获一等奖。
 事迹三:《龙江法院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制》
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


 事迹四:我院黑岗法庭孙江法官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事迹五:成功召开四次“瑕疵案、问题案、错案”的三案通报大会,对案件责任人予以追究,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中院《审判责任制》和《龙江法院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制》取得良好效果
 高峰院长在会上通报案件


 事迹六:执行指挥系统成立,执行工作效能大大提高。


 事迹七:法警队警务指挥中心设立,警务保障更有利。



 事迹八:成功实现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高院领导干部“示范联系点”的验收工作,受到了县委、市中院、省高院领导的肯定。



 事迹九:法官走进军营、走入社区,为民服务,深入贯彻落实“1+3”群众工作法。





 事迹十:全国第一届宪法日,我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龙江法院2014年主要事迹图片展
责任编辑:赵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