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被侵害的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5-02-27 09:43:53
上述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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