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农民太任性 造假证骗钱财
作者:赵矗 发布时间:2015-03-02 09:18:57
朋友之间交往需要最起码的信任,但有些人就是利用了朋友之间的信任度进行坑害朋友。
被告人马某、杨某和被害人赵某是多年的朋友,马某、杨某是农民,赵某是龙江县龙江镇的居民,马某和杨某经常帮赵某干一些活,赵某房子装修时家里的体力活几乎都是被告人马某、杨某帮忙的。谁料,潜在的危机正向赵某逼近。2014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马某、杨某开口向赵某借钱,并用伪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抵押,说,如果还不上钱就把自家的土地由赵某耕种,赵某碍于朋友情面,就把6万元人民币交给了被告人马某和杨某。第二天,二被告人消失的无影无踪。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人属于共同犯罪,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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