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损害,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发布时间:2015-03-17 14:01:24
《侵权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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