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诉讼费由谁来收取
发布时间:2015-03-26 11:06:24
诉讼费用由本院立案庭审查立案的审判人员核算,并开出交费通知单,当事人持单到本院指定的收费处办理交费手续。
〖
关闭窗口
〗
您是第
25240444
位访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正阳路
电话:0452-5840107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