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龙江法院院长高峰、副院长李文章、副院长张晓红,在审管办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该院民事审判一、二庭、商事审判庭的三个月民事案件进行评查,对五个月案件进行督查。这是该院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责任,完善审判流程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力促均衡结案,保证司法质效提高,扎实推进“两个年”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
从案件的评查可以看出,1-5月,全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322件,审结1188件,审结率89.9%,平均审理天数为35.89天,无一超审限案件,办案周期大大缩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52件,调撤率80%,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龙江法院创新举措,狠抓均衡结案,努力化解难案,使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走上了均衡、科学的良性轨道。
年初以来,龙江法院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绩效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质量分析,深化流程管理,通过定期向各个部门发放办案通知书和院长督办函的形式,督办案件的审理,以提升司法质效全力推进保障“两个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用一流的办案业绩、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法官队伍,为县域经济的和谐稳定提供了优势高效的司法保障。
在听取民商事审判庭法官们汇报后,高峰院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庭长要抓好本庭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要做好案件的督促指导工作,提高案件的结案率。 二是加强重点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审理好涉稳案件、人大代表、院长督办案件及社会关注案件,各审判人员对未结案件进行认真审理,做好案件的调解和释明工作。三是要求全院民商事干警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对弱势群体要关心,司法为民要有爱心,面对当事人要有善心,时刻守护法官的良知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