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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立推立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4 11:36:13



立案登记相关制度张贴醒目


特殊情形告知书


各类立案窗口及收费标准


设立导诉台为解答当事人疑问


登记立案相关材料


立案庭纷忙的景象


立案人员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相关手续


主管立案工作副院长张晓红(中)为当事人解答立案登记有关情况


副院长张晓红指导立案公示板张贴相关事宜


张晓红副院长指导立案工作人员如何做好登记立案


高峰院长听取立案庭庭长汇报情况


高峰院长听取副院长张晓红汇报


高峰院长指导立案登记制有关事宜

    为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龙江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推立行,从5月4日开始取消立案审查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该院立案庭根据案件性质实行分类登记管理,专设了诉讼指导窗口、执行立案窗口、行政立案窗口、刑事立案窗口、商事立案窗口、民事立案窗口六个窗口,分别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专门制定了《立案登记工作制度》、《立案登记表》、《当事人提供材料清单》、《诚信诉讼承诺书》、《特殊情形告知》等规范立案登记规则、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各项规则20余条。

   该院坚持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工作,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依法登记。法官在接收起诉状时,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官审查后,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在裁定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同时,该院还积极推进诉讼代理制度,对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群众,将协调律师或法律工作志愿者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或免费代理服务。

  据悉,第一个工作日该院就登记71件,当事人对立案登记程序和立案人员服务态度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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