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汽车牌照为何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发布时间:2015-06-13 09:41:20
问:盗窃汽车牌照为何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答:实施盗窃车牌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国家机关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机动车牌照性质的认定是定罪量刑关键。机动车牌照是由国家机关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每一辆汽车法定编号的证件,具有国家权威性,符合国家机关证件的特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普通的汽车牌照仅是一种权利凭证,只有在与机动车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其价值,一旦脱离车体,其本身作为一种财物的价值有限,达不到盗窃罪数额要求。故对我国刑法实施的盗窃汽车牌照行为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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