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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设立省内首批安全生产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5-07-22 14:08:10




    7月17日上午,齐齐哈尔市中院隆重召开了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审判庭”揭牌仪式。龙江法院被授予省内首批安全生产审判庭。

    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志鹏,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范希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等领导为齐齐哈尔中院“安全生产审判庭”揭牌,并为龙江、建华、拜泉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授牌。龙江法院高峰党组书记、院长高峰接得安全生产审判庭授牌。

    省内首批安全生产审判庭设在齐齐哈尔中院、龙江、建华、拜泉四家法院,为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法治化解决,建立司法提前介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安全生产审判庭负责受理辖区内危害生产安全、重大交通安全的刑事案件、职工工伤类的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及涉安全生产的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其作用是通过审判工作和非诉审查工作,发现和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漏洞和不作为行为,及时提出改进的司法建议,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全市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龙江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将在齐齐哈尔中级法院的指导下,统一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逐步探索实践行政诉讼、经济处罚与刑事惩罚“三审合一”的安全生产审判模式,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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