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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三项要求,四项措施,着力解决七大问题,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5-07-28 14:40:18



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专项行动,推进“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龙江法院于5月份在全院集中展开纪律作风大检查、大整顿活动,成效显著。

院内成立了机关纪律检查小组,组长由一名副院长担任,执行组长由政工科长担任,成员有4名干警。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和长期效应,院党组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与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法警支队要针对整顿的七大问题分工落实责任,做好各自的牵头工作。二是在大检查、大整顿期间,纪检监察室、政工科要组织好力量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展开密集的巡查督促。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和部门,取消今年评优评先的资格;违反有关规定三次以上或被上级法院督察到问题的,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所在部门作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四项措施:1、严格规范交通车运行时间;2、严格考勤制度,在院机关启用指纹考勤系统,在派出人民法庭启用视频考勤系统;3、工作人员出入法院必须进行登记,便于监督检查;4、完善值班制度,派出人民法庭在周末、节假日必须安排法官值班。窗口部门要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着装和文明礼仪,保持便民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过三项要求和落实四项措施,重点检查和整顿干警在工作中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警着装不规范、值班制度不落实、参加会议违反纪律、办公室环境卫生差、车辆管理不严格等七大问题。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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