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调解协议不能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3-05-31 14:25:41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法院不予确认或准许: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五、调解协议中约定了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的。

    对于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以下内容,法院可以或应予准许:

    一、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可以准许;

    二、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

    三、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予准许。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