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申请报告
(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用)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本机构(或本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债务人名称)一案的管理人。
本案的债权申报期限经××人民法院指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户债权人申报×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普通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现编入债权表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职工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税款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普通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
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表一份。
文书制作说明:
1、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由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表递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申报的债权无论是否属于破产债权,均应当登记入册。登记册应当对申报的债权分类记载。
3、管理人经审查,将属于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分类编入债权表,提交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应当列明债权的性质、金额、有无担保等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