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15-09-30 09:01:06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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